发挥消费需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陈育钦 时间:2021.03.07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消费作为最终需求,既是经济循环的终点,也是经济循环的新起点。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十四五”期间,发挥消费需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关键要增强消费供给能力,提升居民消费实力,充分挖掘消费潜力。
增强消费供给能力。
供给能力既包括供给的数量,也包括供给的结构和质量。提高消费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应性、针对性,是有效扩大消费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我国作为全球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产业体系比较完整,产业配套能力比较强,在全球产业链中,我国在从低端到高端的各个环节中都占有一席之地,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优势。但是,我国的制造业总体上大而不强、大而不优,中低端产品供过于求,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即时消费和现实消费。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消费引领,倡导消费者优先,多渠道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一是增加优质消费品的生产。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提高消费供给能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质量强国和品牌战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使国内大循环更加通畅、质量更高。同时,积极引导企业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呈现分众化、个性化的趋势,应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在精准对接中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二是增加外销产品内销比重。制定有利于促进外销产品内销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宽内销渠道,支持互联网平台与名特优新品对接,全面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引导出口企业打造国内自有品牌,鼓励外贸加工制造企业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
三是增加国外优质产品的进口。发挥我国进口博览会、海南自由贸易港、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载体平台优势,吸引国际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落实好国家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措施,支持发展免税店业务,扩大优质商品、服务进口,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
提升居民消费实力。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增强居民的消费实力,才能有效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扩大内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高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达30733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2万元,达21559元;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2%,达到联合国规定的20%~30%的富足标准。但是,我国居民的总体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还不高,制约了居民消费的增长和消费比重的提升。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相当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0%左右,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43.4%,人均消费支出仅相当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居民消费实力,着力提高三个比重。
一 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目前,我国居民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过低,直接影响了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据统计,2019年我国居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为24.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只有56%。要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分好“蛋糕”,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二是提高要素收入比重。多渠道增长居民收入,特别要完善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制度,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三是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中等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比较高,是推进消费升级的主力军,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中坚力量,也是实现消费市场持续增长的压舱石。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力争在“十四五”期间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明显扩大,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充分挖掘消费潜力。
充分激发、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和客观需要。我国有14亿人口,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国内消费市场的空间和潜力巨大,也是全球最大和最有潜力的市场,消费需求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据统计,2019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40万亿元,达41.2万亿元。据测算,2019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7.8%,分别比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高26.6和46.8个百分点。但是,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仍然偏低,2019年我国的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为55.4%,其中居民最终消费比重仅为38.8%,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挖掘、激发、释放消费潜力,要从拓展消费领域、创新消费模式、构建消费生态、营造消费环境等方面共同发力,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相结合。既要挖掘居民的实物消费,又要加快制定促进服务消费的政策措施,提高居民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托幼等服务消费的比重。
二是传统消费与新兴消费相结合。既要促进居民衣、食、住、行等传统消费提质升级,鼓励主要商圈、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融合,延长营业时间,激发消费潜在活力;又要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大力培育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数字消费、智能消费、康养消费等新兴消费增长点。
三是线下消费与线上消费相结合。既要鼓励引导线下经营实体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加快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升级,提高综合吸引力,又要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
四是完善消费设施与优化消费环境相结合。既要大力推进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提高消费的便利性,又要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营造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为福建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福建日报:https://fjrb.fjdaily.com/pc/con/202103/07/content_58595.html
新福建https://share.fjdaily.com/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957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