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9 浏览:73
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各有关高校,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经研究,现将《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22 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予以印发,2022 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同
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科学的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科学体系、核心要义,推出一批既有深度、又有分量,既有理论说服力、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 15 项,年度项目拟立80 项,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2022 年省研究中心项目。2022 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和高校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研究价值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2022 年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完成时间均为 2024年 5 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须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或《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 1 篇理论宣3传阐释文章(2000 字以上)。
(2)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 3 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或在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不少于 2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 1 篇或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不少于 2 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不少于 1 篇)。
(3)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六、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2022 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1 份(5 月 31 日前先提交电子版进行选题初审)。
(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 2 份。
(3)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 15 份。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注明“XX 学校(单位)2022 年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2022 年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6 月 20 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申报工作如需咨询,可通过各研究基4地办公室或本单位社科管理部门与省委宣传部理论处或福
建社科院综合协调处联系。省委宣传部理论处,联系电话:0591-87828784;福建社科院综合协调处,联系电话:0591-83757905,电子邮箱:skyzhxtc@163.com,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 18 号福建社科院综合协调处,邮编:350001。
附件: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22 年度课题指南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社会科学院
2022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