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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加强教研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0-04      浏览:236

为全面提升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以及《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条例》(闽工院教 [2005] 21号)、《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工院教〔2020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高校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体系完善与管理机制优化,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保障学院教学运行规范有序、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成效显著,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涵式提升。

二、建设目标

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发展所需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通过基层教学组织的常态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有序和分工明确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为各项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激发一线教师深入参与教学、潜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学质量主体意识,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设置程序

1.于现有的基层教学组织,由学院报教务处统一认定,报备人事处。

2.新增或调整基层教学组织,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认定,人事处备案。

四、主要职责

教研部承担着教学建设与管理、参与专业教育改革与评估认证,负责课程建设与改革、课程教学质量监控等主要职责,直接关系到课程的内涵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是落实教学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持立德树人。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本科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树立良好的教风,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2.组织安排教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践考察及成绩评定等)指导、检查和督促。

3.织课程与教材建设。建立符合学科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标准。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社会发展、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的开发与应用。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资源库、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4.组织安排实践教学。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平台建设。推进教学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教学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建立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

5.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

6.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和教学需要,协助学院合理配备教研室的师资力量,努力建设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教学队伍;充分发挥有经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快速成长;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为人师表形象;落实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督促教师落实好教学中的意识形态责任。

五、负责人选聘

为保证教研部的正常运行,各教研部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全面负责相关工作。

1.任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

5)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如下:

1)民主推荐,征求广大教师意见,酝酿人选;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3)由学院聘用,报教务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3.管理与考核

1)教研部负责人原则上兼任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

2)教研部负责人任职原则上不超过8年;

3)学院保障教研部的教研活动场所、相关办公设施,以及提供一定经费支持,以保障其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

4)学院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教研部进行学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委员会和督导组作用,考核评价结果根据学院绩效分配方案给予一定的奖励。

 5)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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